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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鑫通用6月19日公告,公司董事会一方面认为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《基金合同》属于越权审批;另一方面要求公司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积极措施,力争尽快收回全部7亿元认购款。
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,公司相关人员与各方积极协商沟通,现就进展情况说明如下:1、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《基金合同》部分内容存在异议,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,未将公司已支付的7亿元认购款进行基金份额确认。2、基金管理人考虑到隆鑫通用董事会认为《基金合同》的签署超过了董事长的审批权限,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,向公司全额退还了全部7亿元认购款。3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支付的7亿元认购款已于2023年6月19日全额收回至公司账户。4、公司已于2023年6月19日再次函告基金管理人,已确认《基金合同》的解除。